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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監測與治理
2019-2025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市場全景評估及戰略咨詢報告
【報告編號】VOCSJCYZL
【發布機構】普華有策
【報告格式】紙質版/電子版
【付款方式】對公/微信/支付寶/銀聯/支付
【交付方式】Email/微信/快遞
【售后服務】一年數據更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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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監測與治理市場分析報告摘要(附報告目錄)
1、行業發展概況
(1)VOCs 及其危害概述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指揮發性有機物,是造成我國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關于 VOCs 的定義有多種形式,例如美國 ASTMD3960-98 標準將 VOCs 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EPA)將 VOCs 定義為除 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世界衛生組織(WHO,1989)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s)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 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在國內,國家標準 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首次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s)作出了定義:利用 Tenax GC 和 Tenax TA 采樣,非極性色譜柱(極性指數小于 10)進行分析,保留時間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相關報告:北京普華有策信息咨詢有限公司《2019-2025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市場全景評估及戰略咨詢報告》
總體來講,VOCs 包含各種可于室溫下揮發的有機化合物,在一般的室內環境中有著 100 種以上的 VOC,通常包括苯系物、酯類、醇類、酮類、醛類、烯烴、氯代烴、烷烴等。其中常見的有甲苯、二甲苯、對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等。
VOCs 的危害主要體現在影響空氣質量、危害身體健康、易燃易爆、破壞臭氧層等 4 個方面:(1)VOCs 不僅是大氣的一次污染源,在有陽光照射時,VOCs還會與氮氧化物及其它懸浮化學物質發生一系列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過氧乙酰硝酸酯、醛類等光化學煙霧,造成二次污染,并進一步危害人的健康和植物生長。某些二次有機物還容易通過成核作用、凝結、氣粒分配等過程形成二次有機氣溶膠(SOA),造成霧霾和 PM2.5 污染。(2)大多數 VOCs 有毒、有惡臭,會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及其光化學產物對人體健康有直接影響,如苯系物、醛類等。這些有毒有害揮發性有機物通過呼吸道、皮膚等進入人體,導致各種急慢性健康問題,包括粘膜刺激、炎癥、心肺疾病、癌癥等。這些污染物同時也會危害農作物的生長,甚至導致農作物的死亡。(3)大多數VOCs 都易燃易爆,在高濃度排放時易釀成爆炸。(4)部分 VOCs 可破壞臭氧層。
(2)VOCs 來源簡介
VOCs 的來源比較復雜,大體上可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自然源要主要包括森林火災、火山噴發等非生物過程,和植被、農作物呼吸、土壤微生物呼吸等生物排放,是世界范圍內烷烴等 VOCs 的主要來源,目前屬于非人為可控范圍。在我國,人為排放 VOCs 則成為主要污染源。研究顯示,中國年均 VOCs 自然源排放量達到 1090 萬噸,人為源排放量達到 1510 萬噸——人為源排放相較于自然源約高 39%。VOCs 人為源排放量比較嚴重的區域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區,不僅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還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潛在的危害。VOCs 人為源包括移動源和固定源,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業源等。移動源是指汽車、輪船、飛機等各種交通運輸工具的排放。
生活源 VOCs 排放對象復雜,包括建筑裝飾、油煙排放、垃圾焚燒、秸稈焚燒、服裝干洗等等。工業源 VOCs 在人為源排放中占比 大,所涉及的行業眾多,具有排放強度大、濃度高、污染物種類多、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對局部空氣質量的影響顯著。此外,除了一次排放,大氣中的部分揮發性有機物也來源于二次生成。一次排放污染物在大氣化學反應過程中,被氧化生成醛、酮等含氧的揮發性有機物。
工業源 VOCs 包括四個產污環節:VOCs 生產過程環節,VOCs 產品的儲存、運輸和營銷環節,以 VOCs 為原料的工藝過程環節和含 VOCs 產品的使用過程環節。其中 VOCs 生產過程環節包括煉油與石化、有機化工等溶劑提煉或有機物產生的行業;儲存、運輸和營銷環節主要是油品、燃氣、有機溶劑的儲存、轉運、配送和銷售過程,以 VOCs 為原料的工藝過程環節包括眾多行業,如涂料行業,合成材料行業,食品飲料行業,膠粘劑生產行業,日用品行業,農用化學品行業和輪胎制造行業等;含 VOCs 產品的使用過程環節包括裝備制造業涂裝、半導體與電子設備制造、包裝印刷、醫藥化工、塑料和橡膠制品生產、人造革生產、人造板生產、造紙行業、紡織行業、鋼鐵冶煉行業等等。因此,工業源 VOCs治理的下游行業范圍極為廣泛,包括從產品生產到使用過程中能夠產生 VOCs的各個工業領域。
(3)工業源 VOCs 治理技術概述
工業源 VOCs 的排放對于周邊大氣的污染影響最為直接,且具有明顯的集中性,因此通過管控可以獲得較明顯改善。特別是工業源中的重點工業行業,因為產生的 VOCs 占比較大,一般為有組織排放,濃度高,易于收集和處理,且有較為成熟的治理技術,所以是 VOCs 治理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也是當前VOCs 治理企業最為集中的領域。
VOCs 的控制技術基本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預防性措施,以更換設備、改進工藝技術、防止泄漏乃至消除 VOCs 排放為主,這是人們所期望的,但是以目前的技術水平,向環境中排放和泄露不同濃度的有機廢氣是不可避免的,這時就必須采用第二類技術。第二類技術為控制性措施,以末端治理為主。末端控制技術包含兩類,即回收技術和銷毀技術?;厥占夹g是通過物理的方法,改變溫度、壓力或采用選擇性吸附劑和選擇性滲透膜等方法來富集分離有機污染物的方法,主要包括吸附技術、吸收技術、冷凝技術、膜分離技術、膜基吸收技術等。銷毀技術是通過化學或生化反應,用熱、光、催化劑或微生物等將有機化合物轉變成為二氧化碳和水等無毒害無機小分子化合物的方法,主要包括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生物技術、等離子體裂解(破壞)和光催化氧化技術等。
吸附技術、催化燃燒技術和熱力燃燒技術是傳統的有機廢氣治理技術,也是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 VOCs 治理技術。吸收技術由于存在二次污染和安全性差等缺點,目前已經不作為主要處理方法。冷凝技術只是在極高濃度下直接使用才有意義,通常作為吸附技術或催化燃燒技術等的輔助手段使用。生物技術、等離子體裂解技術、光催化技術和膜分離技術是近幾年來逐步發展成熟的新型治理技術,在各種治理需求和治理環境下有著不同的優劣勢,目前在國內處于小規模應用的快速發展階段。
由于 VOCs 的種類繁多,性質各異,排放條件多樣,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工藝條件下需要采用不同的 VOCs 實用治理技術。同時,條件的復雜性決定了單個回收技術或者銷毀技術因為工藝處理氣體能力范圍的限制存在諸多不足,因而在實際應用當中,一般會采用幾種技術工藝組合使用,應用比較廣泛的有:吸附——蒸汽脫附——冷凝回收法和吸附——催化燃燒法。隨著國內對 VOCs治理要求的提高和各類新型治理技術的完善,新型技術、組合治理技術將成為未來 VOCs 治理的主要演進方向。
2、有利因素
(1)大氣污染治理整體產業政策導向
近年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的戰略地位不斷提升,相繼出臺多項政策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的支持?!丁笆濉惫澞軠p排綜合工作方案》、《“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和《大氣污染行動計劃》等奠定了大氣污染治理行業尤其是新被列入重點污染物名單的 VOCs 治理行業高速增長的基礎。國家通過產業政策引導,一方面提出適時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另一方面提出大力培育節能環保產業:著力把大氣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轉化為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市場需求,促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產品的創新開發與產業化應用。擴大國內消費市場,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大幅增加大氣污染治理裝備、產品、服務產業產值,有效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國家產業政策導向支持是 VOCs 治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
(2)民眾與社會整體環保觀念的提升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眾與社會對于生活的需求不再僅僅局限于物質生活方面的富足,更加注重生活品質的提升,對健康環境的需求不斷提高。尤其是近年來核心城市持續霧霾、PM2.5 爆表等大氣污染公共事件的不斷發酵,公眾的環保意識逐步增強,對于 VOCs 等具有長期潛在危害的污染物的關注度不斷提升,倒逼相關行業和排放企業提高排放標準。社會公眾環保意識的增強及輿論監督力度的加強,有效地推動了企業的環保投資,促進相關環保政策得到切實的貫徹執行。
(3)VOCs治理相關技術的發展
隨著我國對 VOCs 治理相關投入的加大,相關治理技術和工藝水平也快速提高,包括生物治理技術、等離子裂解技術、光催化技術、膜分離技術等新型治理技術以及各種組合處理工藝在國內治理領域的應用日益成熟,有效克服了VOCs 成分復雜、傳統方法治理難度較大等問題。同時,相關技術的進步和商業應用的推廣有效降低了治理成本,反過來推動了各類新技術在具體治理項目里的應用。
(4)VOCs治理領域的市場空間巨大
相比傳統大氣污染治理集中在火電、石化等大化工、大能源領域,VOCs 種類繁多、排放行業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術相對復雜的特點,恰恰是其未來巨大市場空間的保證。VOCs 治理領域的廣泛性和分散性決定了行業在較長時間內都屬于“藍海”,同時工業源為主的特點保障了單個項目規模的經濟性,有利于市場機制在行業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作用。
3、不利因素
(1)現時法規過時
雖然我國在產業政策上積極推動 VOCs 治理行業的發展,但其上位配套法規嚴重過時,空氣質量標準缺乏約束力,不適應現階段 VOCs 的治理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作為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根本法律,由于頒布時間早,未形成對 VOCs 控制的明確要求。 另外,在我國的環境質量標準中,《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均未對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進行有力約束?,F階段僅靠行政規劃、地方性政策和行業排放標準,無法形成強制性、持續性的約束,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易缺乏執行力度。因此,相關法規和國家標準亟待完善。
(2)行業標準有待進一步完善
行業排放控制標準用來控制各行業 VOCs 污染物源的排放。目前,我國涉及 VOCs 的大氣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僅有不到 10 項,其中除了像惡臭氣體、瀝青煙和苯可溶物類似指標外,多數只為幾種相關的個別 VOCs 設定排放限制,難以從根本上限制 VOCs 的排放總量。絕大多數涉及 VOCs 排放的行業還沒有%%% 排放標準,特別是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化學品制造、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雖然部分省市為滿足地方發展需要出臺較為嚴格的地方標準,但同樣面臨政策的持續性與強制力度問題,且大部分地方 VOCs 的排放控制標準仍在制定當中。相關行業標準的進一步完善是行業長期持續發展的前提。
(3)行業內企業整體實力偏低,競爭機制有待完善
相比傳統大氣污染治理領域,我國 VOCs 污染治理行業集中度較低,企業普遍規模較小,與發達國家同行比較,在運營規模、研發投入和技術方面均存在較大差距,尚未形成具有顯著優勢的龍頭企業,競爭秩序較為混亂。另一方面,VOCs 治理行業競爭主要體現在技術與服務上,但由于部分行業和部分地區存在固有的保護主義,市場機制并未起到有效作用,制約了行業內領先企業的快速發展。
(4)行業非標程度較高,規?;^難
VOCs 治理的復雜性和分散性特點雖然帶來了巨大的市場空間,但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行業非標準化程度較高的問題。對于不同種類的 VOCs 或者同種類但不同濃度不同流量的 VOCs,即使采用的基礎工藝相同,最后構建的處理裝置往往也存在結構設計、配件使用量上的巨大差異,這種差異導致不同項目間的設計方案復用度較低、非標化程度較高、規?;щy等問題,不利于行業內龍頭企業規模的擴大和產能的提升。
4、行業發展特性分析
(1)周期性
隨著環境保護和綠色 GDP 理念的不斷深入人心,政府及公眾對于大氣污染尤其是 VOCs 污染的治理問題日益重視,對于工業領域的環保要求不斷提高,加大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力度和投入已經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因此,VOCs 治理大產業投入受經濟周期的影響相對較小。但是,對于細分工業領域的 VOCs 治理來說,其需求和投資額會明顯受到該工業領域自身景氣度的影響。因此,細分行業的 VOCs 治理仍然具備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2)區域性
整體來看,VOCs 治理行業的區域性特征與 VOCs 排放源的區域性特征基本一致,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大城市周邊的工業集中區域。受地方VOCs 治理政策頒布時間和排放標準不同的影響,當前華北、東南沿海等地區的VOCs 治理需求更為突出。對于單個企業來說,由于治理工程和設備的非標程度較大,成套設備組件的安裝運輸受運輸條件和成本的影響明顯,因此單個企業也存在較為明顯的服務半徑。
(3)季節性
VOCs 治理行業并無明顯的季節性特征,部分具體項目可能會受下游工業行業項目審批及資金安排的影響體現出一定的季節性。
5、市場規模與發展趨勢(數據圖表見完整版報告)
長期以來,國內廢氣治理的重點主要放在除塵和脫硫脫硝工作上,VOCs 由于組成成分較為復雜,排放行業相對廣泛,所造成影響相對后期,除了惡臭氣體和苯系物早期有一定的排放標準外,相關標準法規體系并不健全,VOCs 的治理工作總體進展緩慢。
近十年來,隨著呼吸道疾病發病率的上升,以及城市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等區域性大氣污染的日益嚴重,民眾對于 PM2.5 等大氣污染問題的關注度日益提高。為解決導致霧霾產生的更深層次的大氣問題,減少對群眾健康的影響,國務院辦公廳于 2010 年 5 月轉發了《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33 號)。意見強調,解決區域大氣污染問題,必須盡早采取區域聯防聯控措施;聯防聯控的重點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自此,揮發性有機物首次成為國家層面大氣污染治理的重點污染物,相關治理標準的制定和治理工作的推動開始加速?!丁笆濉惫澞軠p排綜合工作方案》,提出實施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業基本完成VOCs治理,全國VOCs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在“十三五”規劃綱要所有 25 項指標中,資源
環境指標全為約束性指標,占所有指標的 40%。保障這些指標的實現,是環保產業發展的機遇所在?!丁笆濉鄙鷳B環境保護規劃》要求控制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全面加強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其中包括鋼鐵行業、建材行業、石化行業、有色金屬行業等,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
而地方政府也出臺相關產業政策支持其發展,如,《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提出,廣東“十三五”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控制,到2020年珠三角地區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8%,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削減20.7萬噸?!墩憬〈髿馕廴痉乐巍笆濉币巹潯诽岢龅?020年,全省未達標設區城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20%,全省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82.6%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礎上分別下降17%、17%、20%以上。
整體而言,與除塵、脫硫和脫硝等傳統大氣污染治理行業相比,VOCs 治理行業還處于發展起步的新興行業,并且 VOCs 還具有種類繁多、排放行業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術相對復雜等特點,造成單個 VOCs 的治理工程規模小、產值低,因此當前從事 VOCs 治理的企業一般規模較小,但數量眾多,行業集中度特別分散。
6、(五)基本風險特征情況
(1)政策風險
VOCs 治理行業對國家環保產業政策依賴性較強。近年來,城市霧霾、PM2.5爆表等大氣環境污染公共事件頻頻發生,國家和社會各界的環保意識不斷加強,政府亦推出一系列產業政策支持大氣污染治理行業發展,VOCs 行業面臨廣闊的發展空間。如果未來相關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發生較大變化,則會對企業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
(2)下游需求風險
VOCs 治理行業下游面向有著 VOCs 排放需求的廣泛工業領域,雖然整體治理技術和工藝是相通的,但具體到某個治理企業,由于不同工業領域排放 VOCs內容和條件都不相同,所需要的治理工藝技術和面對的客戶群體也有著較大的差別,相關技術和客戶都需要時間來沉淀。因此,提供 VOCs 治理服務的企業往往會有其固定擅長的幾個下游工業領域,如果企業所服務的下游工業領域由于經濟周期等因素對 VOCs的治理需求產生較大波動,將會對企業的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3)市場競爭風險
VOCs 治理作為新興的藍海行業,目前行業集中度較低,競爭秩序相對混亂,相關治理服務提供商憑借其技術或資金方面的優勢,能獲得較高的盈利水平,對潛在的競爭對手吸引力較大,容易引起后續進入企業的低價無序競爭;同時,部分原處于傳統大氣污染治理行業的上市公司正在逐步進入這個行業,其資金、人才、品牌方面的優勢會對本行業的中小企業造成較大壓力,加劇了行業的市場競爭。
《2019-2025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市場全景評估及戰略咨詢報告》
第一章 揮發性有機物(VOCS)相關概述
1.1 相關概念
1.1.1 基本概念
1.1.2 主要危害
1.1.3 產業鏈分析
1.2 VOCs來源
1.2.1 主要來源
1.2.2 工業來源
1.2.3 尾氣來源
1.2.4 生活來源
第二章 2015-2019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發展環境分析
2.1 經濟環境
2.1.1 宏觀經濟概況
2.1.2 對外經濟分析
2.1.3 工業運行情況
2.1.4 固定資產投資
2.2 生態環境
2.2.1 整體環境質量
2.2.2 空氣質量分析
2.2.3 飲用水水質分析
2.2.4 污染的排放情況
2.3 社會環境
2.3.1 居民收入水平
2.3.2 居民環保意識
2.3.3 居民生活環境
2.3.4 工業碳減排情況
第三章 2015-2019年中國大氣污染防治行業發展分析
3.1 2015-2019年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分析
3.1.1 大氣污染物的源頭及分類
3.1.2 全國大氣環境現狀分析
3.1.3 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分析
3.1.4 大氣污染治理投入情況
3.1.5 大氣污染治理企業分析
3.2 2015-2019年國內工業大氣治理情況分析
3.2.1 電力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情況
3.2.2 非電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情況
3.2.3 鋼鐵工業大氣治理情況分析
3.2.4 水泥行業大氣治理情況分析
3.2.5 工業鍋爐煙氣治理情況分析
3.3 2015-2019年國內霧霾污染形勢與防治情況分析
3.3.1 PM2.5的核心要素
3.3.2 霧霾形成原因分析
3.3.3 國內霧霾污染情況
3.3.4 國內霧霾防治情況
3.4 2015-2019年國內部分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狀況
3.4.1 北京
3.4.2 天津
3.4.3 河北
3.4.4 浙江
3.4.5 山東
3.4.6 廣東
3.5 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分析
3.5.1 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總體概況
3.5.2 大氣污染防治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3.5.3 幾種主要的空氣污染治理技術方法
3.5.4 氣體吸附分離技術的應用分析
3.5.5 中國大氣污染防治技術研究計劃
3.6 中國大氣污染物防治行業前景分析
3.6.1 行業景氣周期分析
3.6.2 行業發展機遇分析
3.6.3 行業投資前景分析
3.7 VOCs治理行業供給分析
3.7.1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供給分析
3.7.2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供給變化趨勢
3.7.3 VOCs治理行業區域供給分析
3.8 2019-2025年我國VOCs治理行業需求情況
3.8.1 VOCs治理行業需求市場
3.8.2 VOCs治理行業客戶結構
3.8.3 VOCs治理行業需求的地區差異
3.9 VOCs治理市場應用及需求預測
3.9.1 VOCs治理應用市場總體需求分析
1、VOCs治理應用市場需求特征
2、VOCs治理應用市場需求總規模
3.9.2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領域需求量預測
1、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領域需求產品/服務功能預測
2、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領域需求產品/服務市場格局預測
3.9.3 重點行業VOCs治理產品/服務需求分析預測
第四章 2015-2019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發展分析
4.1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發展綜述
4.1.1 國外發展概況
4.1.2 發展經驗借鑒
4.1.3 國內行業大事記
4.2 2015-2019年VOCs監測與治理市場競爭主體分析
4.2.1 VOCs監測治理企業發展層級
4.2.2 上市且兼營VOCs業務的企業
4.2.3 中小型專營VOCs業務企業
4.2.4 外資VOCs從業企業
4.3 2015-2019年典型VOCs排放企業區域分布
4.4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發展問題分析
4.4.1 排放標準體系制定緩慢
4.4.2 治理技術差距較大
4.4.3 行業污染源監管困難
4.4.4 人才隊伍嚴重缺乏
4.5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發展對策分析
4.5.1 工業源VOCs控制標準相關建議
4.5.2 VOCs監測監管體系完善建議
第五章 2015-2019年國內不同行業VOCS監測與治理情況分析
5.1 紡織印染行業
5.1.1 VOCs污染排放因子
5.1.2 行業VOCs排放標準
5.1.3 行業VOCs處理工藝
5.1.4 行業VOCs監測建議
5.2 化工行業
5.2.1 行業VOCs核算方法
5.2.2 行業VOCs治理技術
5.2.3 VOCs治理項目動態
5.2.4 園區VOCs監測分析
5.3 汽車行業
5.3.1 行業VOCs削減目標
5.3.2 行業VOCs削減的技術路線
5.3.3 行業VOCs削減的示范案例
5.3.4 行業VOCs削減的保障措施
5.4 制藥工業
5.4.1 行業VOCs污染來源
5.4.2 行業VOCs治理概況
5.4.3 行業VOCs治理標準
5.5 建筑涂料行業
5.5.1 行業VOCs排放特征
5.5.2 行業VOCs治理情況
第六章 2015-2019年國內部分區域VOCS監測與治理情況分析
6.1 山東省
6.1.1 山東VOCs防治現狀
6.1.2 山東VOCs治理目標
6.1.3 山東VOCs治理重點
6.1.4 VOCs主要治理任務
6.2 福建省
6.2.1 福建VOCs治理市場分析
6.2.2 福建VOCs總體治理要求
6.2.3 重點行業VOCs治理要求
6.2.4 福州VOCs控制情況
6.2.5 莆田VOCs治理目標
6.3 廣東省
6.3.1 廣東VOCs治理方案
6.3.2 廣東VOCs治理目標
6.3.3 各區域VOCs治理情況
6.4 其他地區
6.4.1 河南省
6.4.2 江蘇省
6.4.3 湖南省
第七章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技術分析
7.1 VOCs相關監測技術分析
7.1.1 監測技術概述
7.1.2 在線監測技術
7.1.3 膜萃取氣相色譜技術
7.1.4 TDLAS技術
7.2 VOCs廢氣處理技術介紹
7.2.1 傳統VOCs處理技術
7.2.2 光催化氧化法
7.2.3 脈沖電暈法
7.2.4 生物處理技術
7.3 常用VOCs治理技術重點解析
7.3.1 活性炭吸附法
7.3.2 低溫等離子法
7.3.3 光催化氧化法
7.3.4 生物處理法
7.3.5 燃燒處理法
7.4 VOCs治理先進技術介紹
7.4.1 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
7.4.2 VOCs先進污染防治技術
第八章 2016-2019年中國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重點企業經營情況
8.1 A公司
8.1.1 企業發展概況
8.1.2 經營效益分析
8.1.3 業務經營分析
8.1.4 財務狀況分析
8.1.5 核心競爭力分析
8.1.6 未來前景展望
8.2 B公司
8.2.1 企業發展概況
8.2.2 經營效益分析
8.2.3 業務經營分析
8.2.4 財務狀況分析
8.2.5 核心競爭力分析
8.2.6 未來前景展望
8.3 C公司
8.3.1 企業發展概況
8.3.2 經營效益分析
8.3.3 業務經營分析
8.3.4 財務狀況分析
8.3.5 核心競爭力分析
8.3.6 公司發展戰略
8.3.7 未來前景展望
8.4 D公司
8.4.1 企業發展概況
8.4.2 經營效益分析
8.4.3 業務經營分析
8.4.4 財務狀況分析
8.4.5 公司發展戰略
8.4.6 未來前景展望
8.5 E公司
8.5.1 企業發展概況
8.5.2 經營效益分析
8.5.3 業務經營分析
8.5.4 財務狀況分析
8.5.5 核心競爭力分析
8.5.6 未來前景展望
第九章 國內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展望
9.1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投資分析
9.1.1 行業并購概況
9.1.2 并購案例分析
9.1.3 投資機遇分析
9.1.4 潛在投資需求
9.2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投資風險預警
9.2.1 投資制約性問題分析
9.2.2 監測技術水平較低
9.3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典型項目投資案例解析
9.3.1 項目投資背景
9.3.2 項目基本情況
9.3.3 項目投資計劃
9.3.4 項目經濟效益
9.3.5 項目發展前景
9.4 VOCs治理行業發展前景展望
9.4.1 VOCs治理前景展望
9.4.2 VOCs治理潛力巨大
9.4.3 VOCs治理的潛在需求
9.5 2019-2025年VOCs治理市場發展趨勢預測
9.5.1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發展趨勢
9.5.2 2019-2025年VOCs治理市場規模預測
9.5.3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應用趨勢預測
9.5.4 2019-2025年細分市場發展趨勢預測
9.6 2019-2025年中國VOCs治理行業供需預測
9.6.1 2019-2025年中國VOCs治理行業供給預測
9.6.2 2019-2025年中國VOCs治理行業需求預測
9.6.3 2019-2025年中國VOCs治理供需平衡預測
第十章 國內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相關政策與風險分析
10.1 VOCs監測與治理行業政策體系分析
10.1.1 政策體系概況
10.1.2 治理類政策分析
10.1.3 相關法律法規
10.1.4 排放標準分析
10.1.5 行業整體規劃
10.2 VOCs排放與監測標準
10.2.1 大氣VOCs監測指南
10.2.2 環境質量標準
10.2.3 監測方法標準
10.3 《“十三五”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讀
10.3.1 要求與目標
10.3.2 治理重點
10.3.3 主要任務
10.3.4 保障措施
10.4 2019-2025年VOCs治理行業投資風險及防范
10.4.1 政策風險
10.4.2 技術風險
10.4.3 市場風險
10.4.4 宏觀經濟波動風險
10.4.5 其他風險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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