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我國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不斷提升。2015 年國家環保部發布修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征求意見稿,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行為,在上述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特別排放限值”中的某些控制項目已經達到地表 IV 類水標準。除此之外,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等地均出臺了地方的污水排放標準,均嚴于現行國家標準。